关于优化校园交通环境的通知
作者:吴晓滔 来源:安全保卫部 时间:2026-09-28 15:40:35 浏览: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优化校园交通环境,根据《温州商学院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车辆清理
(一)国庆假期期间,安全保卫部将对校园内长期闲置、积尘严重或损坏,且占用教学、生活区域及交通场所的无牌、无证、无主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滑板车、平衡车、电动三轮车等)进行统一清理。下一步,学校将根据《浙江省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要求,开展专项行动,请师生员工在假期离校前及时带回或妥善处理;
(二)本次清理出的车辆将集中停放于南校区西门停车场,师生员工可于每日13:30—16:30,携带钥匙、发票、电动车备案证或行驶证等凭证,前往校警驿站填写车辆领取表办理认领手续(联系人:夏老师666627/15869600627);无证电动自行车认领后须自行处理,不得再驶入校园。经公示无人认领的车辆,10月31日后,按无主废弃车辆处理。
二、校园停车秩序管理
(一)机动车应规范停放在车库或机动车停车位内,车头朝向一致,严禁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或有其他妨碍校园交通安全秩序、道路畅通及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
(二)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校内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严禁随意停放在办公室、消防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主干道等区域。乱停乱放车辆将统一移至集中停放区,由此造成的丢失或损坏由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其他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一)机动车应严格按照校内交通标识、标线行驶,禁止鸣笛,礼让行人及非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间,须减速慢行或靠边等候,确保学生安全通行;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非机动车充电,严禁将上述车辆及其配套的电瓶、电池等储能设备带入室内;
(三)在校园内骑行电动自行车、滑板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违规行为。
四、违规处理
(一)对违反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校园交通违规记分办法予以认定和处理;
(二)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安全保卫部将视情节采取相应处置:首次违规予以提醒纠正、登记备案;再次违规将通过校园智慧服务门户通知公告栏进行全校通报,并通报违规人员所属学院或部门;对通报三次以上、拒不改正、阻挠管理或多次违规违停的,取消相应车辆的入校或通行资格;
请全校师生员工严格遵守校园道路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
安全保卫部
2026年9月28日
